发布时间:2022-11-14 10:29:20 来源:湘潭殡仪馆 人气:
上海市殡仪馆:
你馆《关于申请对市殡仪馆殡葬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文件精神,通过成本监审(测算)和召开价格听证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对你馆殡葬服务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遗体接运、遗体存放(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4项基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详见附表一。
二、对遗体洁身,遗体更衣,遗体化妆,遗体包裹,协助尸检,礼厅租用,划拨土地经营性公墓墓位(格位)、公益性墓位(格位)或其他安葬设施用地,划拨土地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落葬服务,划拨土地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的维护管理,证件制作,档案查询11项殡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详见附表二)。
三、上述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之外的悼念、祭祀服务项目及其用品、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经营性公墓以及维护管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按照公开、公平、合理利润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公墓开展个性化墓型设计和装饰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由你馆自主制定(包括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制定执行价格)或调整价格,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将制定调整情况报市发改委。
四、切实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在缴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立价格公示牌,将所有服务项目、计量单位、收费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发改、民政、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未经公示的项目不得收费。
五、本通知从2022年9月20日起执行,其他与本通知不符的规定同时废止。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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